台南市長黃偉哲。資料照。南市府提供
台南市北區昨(10/19)發生一起疑似幼童受虐致死事件,謝姓2歲男童18日晚間因溺水、頭部受傷送醫,但在到院後休克死亡,醫院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可疑傷痕報警,檢方介入偵辦後,昨晚將謝母及同居人陳姓男子聲請羈押。
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18日晚間接獲醫院通報,一名2歲男童昨晚送醫到院後休克死亡,經醫師檢傷發現他頭部有腦震盪、溺水現象,且身體有多處可疑傷痕,疑似受虐而死。生母的同居人陳男卻稱是謝童走路跌倒,他看見孩子在哭就帶他去泡澡,沒想到一轉頭就發現男童溺水,才會將他緊急送醫。
台南地檢介入偵辦在昨天解剖鑑定遺體,初判男童致命傷在腹部,認定男童的生母42歲謝女、同居人31歲陳男2人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今晚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市長黃偉哲對此事件表示非常痛心並予以嚴厲譴責,立即指示警察局、社會局介入處理、協助調查,並下令安置男童的另名手足。他強調,絕不容許任何兒少受到不當對待,也呼籲民眾若有發現任何不當照顧幼童之行為不應姑息,應立即向警政或社政通報,市府獲悉將立即介入並給予必要協助,以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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