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資料照。呂志明攝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海巡署巡防組安檢勤務科辦理迎新送舊餐會,沒想到事後有多人確診,負責防疫的關姓上校,怕消息曝光影響機關聲譽,竟以生理假、公出、出差等事由幫2名確診部屬辦理請假事情,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關姓上校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考量他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檢察官並依職權送再議,台灣高等檢察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緩起訴處分確定。
關姓上校於2019年7月間任職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巡防組安檢勤務科科長,負責該組所掌海洋權益維護、海事安全維護、海域與海岸巡政策及勤務規劃與督導、安檢勤務,並督導該科全般業務及核稿事宜,在疫情期間,同時負責機關防疫承辦單,而在這件事情發生後,關姓上校已於去年6月15日核定退伍。
2022年8月12日晚間,安檢勤務科辦理迎新送舊活動,關姓上校與8名同事、部屬一同前往台北市木新路上的餐館聚餐,2天(8/14)後,1名參加聚餐的吳姓同事在LINE的群組表示確診,隔(8/15)日,又有張姓、蘇姓同事分別以電話、LINE告知關男確診。
由於安檢勤務科為海巡署的防承辦單位,該單位卻因為聚餐造成群聚感染,關姓上校認為這個情況不僅會影響機關單位的聲譽,自己也會遭到長官責難,除了將吳男確診的情形向上通報外,竟隱暱張姓、蘇姓2名同事確診情形,利用差勤系統以公出、保留假、生理假、出差等事由填寫2人的假單,由自己簽核後再轉請不知情的上級長官核准完成請假程序。海巡署發現後將他函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關男涉犯《刑法》偽造行使準公文書罪,但考量他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任公職20餘年,曾派任至專門委員,當時因為維護機關聲譽,避免上級責難,手段雖不可取,但其動機並非出於私欲,因此給予緩起訴,期限1年,條件是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8萬元,同時參加1場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