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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午睡」女嬰棉被蓋頭窒息亡 托嬰中心3保母、負責人過失致死判刑

    2024-03-17 16:44 / 作者 曹岡陽
    法庭判決示意圖,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兒童安全近期成為全民關注議題,而新北市一名9個月的女嬰,前年遭托嬰中心保母把棉被蓋頭強制午睡,2個小時後才被發現無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不治。檢方起訴3名保母及托嬰中心負責人,新北地院審理後,3名保母被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分別處刑3年、8月、6月,負責人也被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5月。

    事發為2022年4月12日,新北市某私立托嬰中心一名保母照料女嬰,以棉被覆蓋女嬰頭部使她趴睡,該名保母為了避免女嬰躁動,以手橫放在女嬰頭頸、用腳橫跨在女嬰腿部,並將女嬰頭部抱在懷裡壓制女嬰,17分鐘後才鬆開女嬰。

    午休時間結束後,其他嬰幼兒均已起身活動,但女嬰仍維持趴睡姿勢不動,3名保母都未立即上前查看。直到事發2個多小時之後,下午4點多,才有保母察覺異狀,經通知救護人員到場急救,女嬰已無呼吸心跳,到醫院前已死亡。檢方偵辦後,將涉案3名保母和托嬰中心負責人起訴。

    新北地院認為,保母不當方式安撫女嬰入睡,又未注意導致女嬰因棉被覆蓋通氣不良,造成呼吸性酸中毒死亡,疏失嚴重,另2名保母本應共同負責女嬰所在班級,也被判有疏失。負責人雖未在場,但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最終造成女嬰死亡。

    法官審酌,涉案4人犯後坦承犯行,深感悔悟,雖未能與被害者父母和解達成共識,但仍願意籌錢彌補或賠償,並考量4人均無任何前案紀錄,3名保母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分別判刑3年、8月、6月,負責人也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5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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