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選期間,代表新黨參選桃園市第三選區立委候選人游智彬。翻攝自游智彬臉書
今年立委選舉期間,新黨籍桃園市立委侯選人游智彬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外召開記者會,指民進黨新北市立委候選人張宏陸一人在台灣抗中保台,全家跑去大陸舔共賣台,張宏陸認為名譽受損,認為游智彬與與國民黨籍新北市立委侯選人林國春共謀,對2人提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刑法》妨害名譽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今年1月3日,游智彬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外召開記者會,發現「張宏陸一人在台灣抗中保台,全家跑去大陸舔共賣台」、「都是共產黨的座上賓」、「張宏陸早就說好,兩岸開打就可以投共」等言論,甚至還當眾說「張宏陸不要臉」。
張宏陸認為游智彬為桃園的立委候選人,而國民黨籍的立委候選人林國春則與他在同選區競選,2人共謀且未盡查證事實的義務,散布不實言論詆毀他,因此對2人提出告訴。
游智彬到案後辯稱,他是因為見到張宏陸的弟弟在中國被國家級媒體訪問,張的妹妹在中國設立公司,張的妻子在所任職的公司擔任發言人,而該公司與中國有生意往來,他才會這麼說,游智彬還說,這個事情都是他一人所為,他並沒有與林國春聯繫,也與林國春無關。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告訴人張宏陸的弟、妹們確實在中國任職或設立公司,游智彬是依據相關事實做出評論,雖然言論內容粗俗、尖銳,讓告訴人感受不快,但難認有誹謗或意圖使人不當選的不法犯意。另外也查不出游智彬與林國春2人有犯意聯絡,因此認為2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