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懷疑同居36年女友出軌痛下殺機還縱火 77歲翁殺人罪收押

    2024-07-11 23:14 / 作者 呂志明
    台東地檢署外觀。翻攝台東地檢署臉書
    家住台東的77歲潘姓老翁,懷疑同居36年的63歲張姓女友移情別戀,意然持刀殺了她還潑汽油縱火燒屋,台東地檢署調查後為老翁涉犯《刑法》放火、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7月10日深夜,台東縣東河鄉南東河一棟3樓透天厝發生火警,消防人員獲報後火速趕抵現場救火,火勢被撲滅後發現屋內1名女性明顯死亡,1名21歲男子躺在地上,手指有嚴重刀傷,警方在現場發現77歲的潘姓老翁,他當場承認放火,因此被帶回偵訊。

    老翁被帶回派出所後,不僅坦承縱火,還說他殺人了,他說,死者是與他同居36年的女友,由於最近部落豐年祭快到,女友時常練舞還早出晚歸,他懷疑女友疑情別戀,案發當天深夜女友返家2人為此發生口角,才會一時情失控揮刀殺人,過程中,女友的孫子上前勸架,因而波及受傷。警方隨後將潘姓老翁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台東地檢署指出,今(7/11)日凌晨接獲台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通報,台東縣東河鄉某處民宅於昨(7/10)日深夜發生殺人縱火案,並在現場逮捕潘姓被告,台東地檢署立刻指派檢察官郭又菱偵辦。

    經檢察官到場履勘並訊問被告潘姓老翁及相關證人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 173 條第 1 項之放火、第 271 條第 1 項之殺人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向台東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另外死者張姓女子,因初步無法確定死亡原因,檢察官諭知擇日解剖。
    呂志明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