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上市公司高階主管偷拍。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某知名上市電信公司高階主管,涉嫌偷拍公司女同事穿著黑絲襪的裙底風光,放在手機裡珍藏,不料這些照片被妻子發現後以為他外遇,但在查證後女同事才驚覺遭到偷拍,對這名高階主管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被告涉犯《刑法》妨害性隱私及妨害秘密罪,考量他坦承犯行且賠償告訴人36萬元,因此給予緩起訴,條件是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
當告訴人提告後,檢警在今年3月7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該名主管住居所及辦公室執行搜索,而這家上市公司當日還發布重訊,表示將全力配合調查。
今年2月間,這名高階主管的妻子在丈夫手機裡意外發現10多張的清涼照,這些照片都是1名女子穿著短裙、黑絲襪、高跟鞋,背對著鏡頭、俯身趴在辦公桌上,不經意的露出底褲。
由於他的妻子之前早就懷疑丈夫背著她外遇,當她見到這些照片後,懷疑這就是丈夫背叛她的事證,且影中人即是丈夫公司同事,立即蒐證翻拍手機並將照片傳給丈夫同事進行確認,以解決心中的疑惑。
當照片傳到公司並進行確認影中人就是該公司的女同事後,這名女同事發現自己遭到偷拍,立即向公司申訴遭到主管性騷擾,只不過當公司性平會還沒結果時女同事卻被調職,決定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這名高階主管在最後一刻認罪並同意賠償告訴人36萬元,檢察官認為被告涉犯《刑法》妨害性隱私及妨害秘密罪,考量他坦承犯行、賠償被害人損失,因此給予緩起訴,期間2年,條件是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