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台南分署提供
家住台南市的蔡姓男子,因為滯欠綜合所得及罰鍰總計千萬元,因此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官清查金流後發現蔡男不僅沒有意願還款,還以提領現金方式存入他人帳戶,金額高達千萬元,日前將他傳來詢問後進行留置竟被聲請管收,蔡男發現事態嚴重,才提出先繳368萬其餘辦理分期繳納清償方案,最後才獲得釋放。
台南分署指出,65歲的蔡姓男子,因為滯欠2019年綜合所得稅及罰鍰逾期未繳納,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1102萬2856元。
台南分署收案後調查發現,蔡男自2021年6月以後,陸續自第三人帳戶提領現金或將現金存入他人帳戶合計金額達1千多萬元,然而這些錢全未用來清償欠款。
執行官請他到案說明問其資金流向,蔡男辯稱這些錢多是拿去還款或幫第三人處理銀行事務,但卻未提出相關資料佐證,執行官訊問後,認定蔡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當場留置。
蔡男於遭留置後,移送法院聲請管收前,發覺事態嚴箇,提出先繳368萬元,其餘金額辦理分期繳納的清償方案,經台南分署同意其提出的清償方案,蔡男立即請友人匯款並辦理分期繳納程序後,才獲得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