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姓陸配被控殺死2名親生女兒,昨(10/28)日被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後,今(10/29)日移審法院。資料照。呂志明攝
家住新北市的簡姓陸配,因與公婆不睦,帶2名女兒到碧潭,竟假藉拍照騙女兒下水,最後雙雙溺斃,台北地檢署昨(10/28)日以殺人罪起訴後,今(10/29)日上午將在押的簡女移審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決定是否繼續收押。
據了解,簡姓陸配與長期在中國湖南經商的丈夫結婚11年,去年7月間才返台與公婆同住新北市中和區,簡女因生活習慣不同,與公婆常為瑣事發生爭吵,加上跟公婆有語言隔閡,常常聽不懂台語,不知公婆是不是在罵她,導致心裡有疙瘩,日積月累下積怨漸深,外出打拼的丈夫也無力解決。
今年7月2日上午,簡女又與婆婆因細故口角,她不滿的問婆婆「為什麼對我這麼差?」但婆婆回話簡女聽不懂,認為婆婆罵她,負氣帶著2個女兒從中和區的住處搭乘計程車前往捷運新店站旁,3人下車後再步行到碧潭渡船頭,沿著浮筒橋東側步道通往潭邊。
3人抵達潭邊後,簡女告訴2個女兒說要幫他們拍照,先指示2人坐在距潭邊約50公分、自潭中凸出的大石頭上,然後再要庋人爬下石頭站入水下,由於2個小朋友不黯水性,當她們爬下石頭後就紛紛倒入水中。
簡女見到2個女兒落水,雖然曾試圖伸手拉住往下沈的大女兒,但隨後又放手任由無自救能力的大女兒沈入水裡;另外,小女兒雖然曾一度爬回岸邊,但是鐵了心腸的簡女竟然哄騙她說「要一起下水去救姊姊」,可憐的小女兒相信媽媽,又再度走進水中,2人最後因為溺水窒息死亡。
簡女脫困後獨自上岸,卻一直在附近徘徊,直到7月3日晚間嚐試自殺不成,才前往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報案。警方獲報後協同消防將已溺斃的2個女兒遺體打撈上岸,並移置新北市立板橋殯儀館,同時將簡女移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認為簡女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依《刑事訴訟法》、《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