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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上班染毒挨罰4萬 女子不想往事被提分期繳清

    2024-11-05 16:09 / 作者 呂志明
    新北分署執行人員勸諭周女提出清償方案。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市1名周姓女子,年輕時因為二度被查獲非法持有三級毒品愷他命,因此被裁處4萬元罰鍰,由於周女沒錢繳納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當執行人準備扣押周女的薪資時,周女表示,因為年輕時在酒店上班、遇人不淑染上毒癮,如今她已戒斷毒癮,有份穩定工作準備結婚,不想不堪回首的往事再被提及,最後決定分期償還繳清。

    現年30多歲的周姓女子,於2015年、2016年間因二度被查獲非法持有三級毒品愷他命,分別遭裁處罰鍰2萬元,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2015年6月及2016年7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因周女名下無財產執行無著,核發執行憑證,今年3月間檢附執行憑證再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新北分署收案後,立即核發傳繳通知命周女到場繳納並調查其名下財產,發現周女目前在某餐廳上班,今年4月2日周女到場後,執行人員勸諭她務必繳清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否則將核發執行命令給其任職的公司扣押其薪資。

    周女得知這個結果,說出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她表示,當她才剛滿20歲時,到酒店上班,因為遇人不淑染上毒品,才會被警方查獲毒品遭罰,她曾被送至戒治所2個月,之後靠自己的意志力在年內戒斷毒癮。

    如今的她已洗心革面,在一家餐飲店努力工作,目前有晉升機會且有結婚打算,她很怕公司收到分署的執行命令後,陳年往事會被公司知道而影響工作,因此希望辦理分期繳納每月繳納5000元,事後周女說到做到,最後在今年10月25日繳清欠費。

    新北分署呼籲應遠離毒品,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也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對於違反「五打七安」之案件,新北分署必將採取強力執行措施,展現公義執法的決心,以共同守護社會各領域的安定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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