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凌晨,謝宜容被移送新北地檢署時,記者問她:「你對過世的公務員感到抱歉嗎?」她不發一語。呂志明攝
勞動部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在任內疑違法挪用就業安定基金裝修自己辦公室,三節送禮疑濫用公帑,檢調昨(12/10)日發動搜索約談,並在今(12/11)日凌晨將謝宜容移送新北地檢署,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察官聲押的理由,主要是認為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當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將謝宜容送進偵查庭時,記者問她,「有沒有圖利廠商?」、「有沒有覺得很無辜?」、「是不是政治惡鬥?」、「有沒有想要澄清?」、「你對過世的公務員感到抱歉嗎?」,謝宜容在面對記者的所有問題,都不發一語。
今年11月4日,吳姓資訊分析師在辦公室輕生身亡,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宇翔接獲陳情,直指霸凌者就是分署長謝宜容。李宇翔表示,謝宜容被控訴霸凌的情況包括大聲咆哮、嘲諷人身攻擊、摔公文等,自去年3月上任後,常因情緒不讀或已讀不回下屬訊息,短短7個月已有超過10人離開,包括數位優秀主管。
11月21日,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謝宜容過失殺人,新北地檢署則主動分案,將謝宜容列為瀆職罪被告,北檢將全案移轉由新北檢偵辦,鍾小平又再次告發對前勞動部長許銘春及謝宜容涉犯貪污罪。
其中告發許銘春利用就業安定基金辦個人演唱會而謝宜容的部分,則是非法挪用年節宣導品禮盒採購的費用,台北地檢署分他字案並將2人列為貪污罪的被告後,認為謝宜容的部分北檢並無管轄權,將謝的部分移轉由新北地檢署偵辦。
同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曾質詢,北分署在謝宜容上任前1年,年節都無贈禮,等她上任後,先後在端午節、中秋節、農曆春節贈禮,兩年下來花了183萬元,疑濫用公帑。
不僅如此,黃國昌還質疑謝宜容上任後斥資145萬裝潢辦公室,所有植栽都有軌道燈照明,這些費用全出自「就業安定基金」,標案名稱是「新莊本部空間美化整修工程」,不是美化整個分署的辦公室,而此案採取最有利標,但5位評選委員竟是謝宜容的下屬。
新北地檢署針對謝宜容涉貪的部分調查發現,謝宜容在辧理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對投標的某公司林姓負責人差別待遇,林姓負責人則在投標時邀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以圖利該公司得標,再透過這家公司「量身打造」符合自己個人偏好風格的辦公空間。另外謝宜容還以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後,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的私人公關送禮之用。
在蒐證告一段落後,昨(12/10)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前往北分署、謝宜容住居所、5名評委、廠商等22處執行搜索,約談證人、被告共23人,謝宜容列貪污罪被告,並將23人全都移送新北檢複訊。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12被告則以3萬元至1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證人均請回。
03:00 出版
06:52 更新(強制處分結果)
07:56 更新(聲押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