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境內遭到營建混合廢棄物濫倒的農牧用地。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是台灣主要的糧倉,竟有不肖的土尾仲介業者,僅為了每台砂石車2000元的處理費,慫恿雲林縣麥寮鄉、台西鄉、口湖鄉等10餘筆農牧用地的地主,將營建混合廢棄物偷偷回填到這地土地上,2年間回填的土地已達5公傾,雲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9名土尾仲介及17名土地所有者或管理者,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依法提起公訴。
台灣為海島國家、國土有限,國土能否有續發展、農業生產區土地是否確實農用,攸關國家未來發展與興亡,雲林為台灣重要量倉,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對於轄內農地回填的土方是否適合農作,是否違法再利用十分重視,去年6月間雲檢接獲民眾檢舉麥寮鄉豐津段有多筆土地遭回填有刺鼻味的廢土,戴文亮立即指派檢察官莊坷惠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由雲林地檢署組成的專案小組,前往現場蒐證。雲林地檢署提供
專案小組密集蒐證查出,楊姓等9名土尾仲介,明知未經分類的營建混合廢棄物,不得任意棄置,也不得以再利用或任何名義回填於農牧用地,竟為了賺取每台砂石車2000元左右的處理費,與真實姓名、身分不詳的車隊業者合謀,自2021年5月間至2023年7月間,以無線電頻道、LINE群組,載運營建混合廢棄物,前往雲林縣麥寮鄉豐津段、安西段、豐興段、施厝寮段、許厝寮段、台西鄉蚊港段、蚊興段、口湖鄉崙北段等10餘筆土地回填。
在蒐證告一段落後,去年7月11日、18日,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偕同雲林縣環保局、水利處、農業處、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等相關人員,前往現場勘驗,現場查扣123片、挖土機4台、推土機1台,並順藤摸瓜查獲3組土尾仲介集團犯罪事實。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9名土尾仲介及17名土地所有者或管理者,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