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針對19名警涉貪做出回應。翻攝自Google地圖
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員警「白單改紅單」涉及貪汙圖利,在9月、12月兩波搜索中,總共帶回39人偵辦,其中包含李姓偵巡佐、偵查隊長金桂明收押禁見。昨(12/24)檢方也公布了首波起訴名單,共19名員警遭依貪汙等罪嫌起訴,對此,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也做出回應了。
依警察機關辦理獎懲案件規定事項,李、金遭收押禁見後已被台中市警局停職,而這次被起訴的員警,也都將遭停職處分。台中市警局今表示,涉案的警職人員已遭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依規定就需停職,將在分局或當事人收到起訴書後,分局報請市警局發出停職令後就生效。
據了解,所謂「白單換紅單」,就是警員協助將違規遭逕行舉發的白單,以其他違規項目、另開立罰款較低的紅單,檢方認定涉犯公文書登載不實以及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偵辦。今年9月第一波搜索被列為被告的12名員警,數年前也都曾在西屯派出所服務,涉嫌將原本罰單金額為600元至900元的逕行舉發白單,竄改為罰單金額300元至600元當場舉發紅單,甚至直接幫違規駕駛繳交罰款。
隨著案情向上發展,檢調在12月10日發動第2波搜索行動,兵分多路,狂搜9個分局,包含官階兩線三的太平警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經檢察官漏夜偵訊,認為時任西屯所長現任偵查隊長的金桂明因主管之職,涉案情節重大,且案件尚有需釐清之處,向法院羈押獲准。不過,這次起訴的19名員警中,雖有第一次遭收押的李姓偵巡佐,但金桂明並不在其中,檢方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