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女怕身分曝光,只好跟吳傑人發生性行為。示意圖。本報繪製
有檢察官逼證人陪睡遭判刑改當律師,遭取消律師證書後,還私下替民眾打官司。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在2006年時,偵辦1件妨礙風化案,傳喚一名應召女作證時,竟對她動色心,要求與她發生性行為,遭依貪污罪處7年6月徒刑。後來吳出獄後改當律師,卻依法被廢止律師資格,想不到他竟偷偷接案長達4年。此案日前台中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律師法》起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吳傑人於2006年時,偵辦1起妨害風化案,當時他找來1位應召女作證,想不到吳傑人後竟覬覦她美色,於2009年6月打電話把應召女叫出來。吳傑人抓住應召女顧忌他身分的心理,再加上他知道應召女,不願她從事性交易的事情曝光,因此要求應召女與她發生性行為,作為吳傑人不讓應召女家人,得知她在從事性交易的交換條件。應召女被迫答應後,2人在旅館內發生性行為,後來應召女提告性侵,全案才曝光。
吳傑人雖辯稱「兩情相悅」,不過檢方並不採信,依貪污「不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判處吳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吳傑人後在服刑4年後假釋出獄,並將律師事務所開在台中。後來,《律師法》在2021年修正後,吳傑人遭廢止律師證書,想不到他竟還從該年起到2024年,還是假裝自己為律師,甚至有團隊,陸續替9位民眾寫訴狀打官司,每件並收取數萬元。
台中地檢署於去年9月25日對吳傑人發動搜索,並通知他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將吳傑人依詐欺取財、律師法等罪嫌,且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直到本月16日遭起訴後,台中地院才裁定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中檢表示,吳傑人為前司法人員,因素行不佳而喪失檢察官、律師資格,卻未自我檢討,還宣稱無償提供法律服務,以詐欺手法非法辦理訴訟業務營利,無論是法院、檢察署及當事人都欺瞞,損害當事人權益。訴訟時還捏造事實,誣陷承辦調查官、檢察官,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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