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收押在台北女子看守所的勞動部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資料照。呂志明攝
勞動部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在任內疑違法挪用就業安定基金裝修自己辦公室,三節送禮疑濫用公帑,新北地檢署在去年12月11日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由於2個月的押期將屆滿,檢察官認為羈押的事由尚未消滅,日前向法院聲請延押2個月,新北地院預計明(2/6)日召開延押庭。
去年11月4日,吳姓資訊分析師在辦公室輕生身亡,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宇翔接獲陳情,直指霸凌者就是分署長謝宜容。李宇翔表示,謝宜容被控訴霸凌的情況包括大聲咆哮、嘲諷人身攻擊、摔公文等,自上任後,常因情緒不讀或已讀不回下屬訊息,短短7個月已有超過10人離開,包括數位優秀主管。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在立院質詢,北分署在謝宜容上任前1年,年節都無贈禮,等她上任後,先後在端午節、中秋節、農曆春節贈禮,兩年下來花了183萬元,疑濫用公帑。
不僅如此,黃國昌還質疑謝宜容上任後斥資145萬裝潢辦公室,所有植栽都有軌道燈照明,這些費用全出自「就業安定基金」,標案名稱是「新莊本部空間美化整修工程」,不是美化整個分署的辦公室,而此案採取最有利標,但5位評選委員竟是謝宜容的下屬。
新北地檢署追查發現,謝宜容在辧理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對投標的某公司林姓負責人差別待遇,林姓負責人則在投標時邀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以圖利該公司得標,再透過這家公司「量身打造」符合自己個人偏好風格的辦公空間。另外謝宜容還以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後,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的私人公關送禮之用。
在蒐證告一段落後,去年12月10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前往北分署、謝宜容住居所、5名評委、廠商等22處執行搜索,約談證人、被告共23人,謝宜容列貪污罪被告。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12被告則以3萬元至1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證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