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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孩子上學卻遇狼爪!毛畯珅案再核發7人補償金 北檢累計支付已480萬

    2025-02-13 13:13 / 作者 陳康宜
    涉嫌性侵女童的狼師毛畯珅。資料照片,侯柏青攝
    北市一家幼兒園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及偷拍45名女童,受害女童家屬陸續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繼去年5人各獲40萬元後,今年再有7人申請通過,同樣是每人核發40萬元,總計毛畯珅一案至今,北檢要支付480萬元補償金。

    毛男先被查出,在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間,在幼兒園教室等地性侵、猥褻幼童,共6名女童受害,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審判28年,二審加重改判28年8月。

    其中5名受害女童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審議後,去年決議每案均核發40萬元補償金,總計核發200萬元。

    另外,毛男還控性侵、猥褻、偷拍39名女童,目前陸續有7人家屬提出申請,台北地檢署週二(2/12)審議後,認為毛男獸行令人髮指,年幼被害人遭受毛侵害,嚴重戕害身心發展,所生危害至深且鉅;決議每案核發最高額的性侵害補償金40萬元,7案共計280萬元。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2023年7月1日修正實施,讓因犯罪被害而死亡、重傷的被害人或家屬可申請補償金,其中性侵伺害部分,補償金為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

    由於毛男侵犯幼童眾多,補償金可能破千萬元,成為該法修正案上路後,最高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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