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京華城弊案仍收押在台北看守所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資料照。周永受攝
去年1月間,台北地檢署尚未偵辦京華城弊案時,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網路直播時,直指柯文哲貪污,柯文哲認為清譽受損,對吳子嘉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因京華城案涉嫌收受賄賂而收押在台北看守所的柯文哲不服這個結果,已委託律師具狀向台高檢署提起再議。
2024年1月27日,吳子嘉在網路直播中說「後來我發現,黃珊珊進到市政府後,柯文哲會貪污,有可能有貪污的嫌疑,我今天在這邊講,柯文哲有貪污」,事後,柯文哲認為這些言論並非事實,吳子嘉的說法已損及其名譽,因此提出告訴。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資料照。廖瑞祥攝
吳子嘉表示,因為柯文哲曾在選舉期間請副市長彭振聲協助去向台北市工程承包商募款,作為選舉經費及政治獻金,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對於京華城開發案的容積率核定也有重大違失,導致北市府、都委會、都發局都受到監察院糾正,他因為長期關注北投士林科技園區設定地上權案、台智光案、北市漁農市場改建案,他才會認為柯文哲應有圖利財團、貪污的可能。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當時吳子嘉在直播時的言論,主要是以監察院調查報告結論作為立論基礎,且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弊案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柯文哲為公眾人物,言行廉潔與否已非私德,而與公眾利益有密切關係,屬可受公評之事,因此認為吳子嘉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此外,吳子嘉還在網路直播時,不斷以渾蛋、雜碎、小丑、狗、王八蛋等具有貶抑性、輕蔑性的抽象言詞辱罵柯文哲及名嘴黃光芹,就這個部分,檢察官認為,依照社會通念,足以貶損2人評價,因此認為吳子嘉涉犯公然侮辱罪,在今年2月12日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