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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街頭縱火殺人「男陷火團」亡 狠男二審逃死!家屬淚求改判

    2025-03-27 15:33 / 作者 陳怡穎
    台中市發生街頭縱火殺人案,被害人整個人陷火球。讀者提供
    台中市南屯區2023年7月發生一起縱火殺人案。31歲黃姓男子因債務糾紛,不滿被38歲杜姓男子長期呼來喚去,在台中市第四警分局門口潑灑8.5公升汽油,當場點火將杜男活活燒死。案經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後,黃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今日(27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杜男原本是朋友,卻長期因金錢問題產生嫌隙。案發當天,黃男原本要載母親去醫院,卻突然接獲杜男來電,要求他立即北上台中處理債務糾紛,並指示兩人在第四警分局前會面談判,語氣強硬,強調要他「一定要來」。

    黃男因無法按計畫載母親就醫,又對杜男頤指氣使的態度感到憤恨不平,遂先在雲林縣購買11.9公升汽油、水桶及火柴,再前往兩人見面現場。雙方見面後爆發激烈口角,黃男憤怒之下將8.5公升汽油潑灑在杜男身上,隨後揮了一巴掌,直接點火引燃,杜男瞬間變成火球,當場重度燒傷。

    第四警分局內的警員見狀,立刻通報求援,消防隊趕抵現場滅火,並緊急將全身燒燙傷的杜男送醫搶救。然而,杜男因傷勢過重,兩天後不治身亡。

    案發後,黃男自身也因火勢波及手腳多處燒傷,就醫時遭警方查獲,隨即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審理期間,杜男的姊姊在法庭上哭訴弟弟死狀悽慘,悲痛喊「我們的家庭因為他的惡行而支離破碎!」杜母則痛心憶述,當天被迫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形容自己是「殘忍的母親」。

    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酌後認為,黃男因不滿對方使喚,竟以縱火方式殘忍殺害杜男,顯示其犯罪動機令人髮指,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然而,法官亦考量黃男無前科,素行尚可,且在偵查階段雖否認犯行,但法院審理時已改口認罪,因此未判處死刑,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不服提出上訴,今被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對此,杜男家屬悲憤難平,痛批黃男目無法紀,竟然敢在警局門口殺人,根本是「無視法律、泯滅人性,應判死刑!」將會持續請願,希望法院能改判死刑,替杜男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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