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文智。翻攝刑事局網站
經濟要犯、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炒作TDR(存託憑證)獲利4億7千萬元,累計刑期30年5月定讞,卻因台灣高等法院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讓鍾文智趁隙棄保潛逃,外爆爭議。針對此案,全國律師聯合會今(4/4)發聲明呼籲,相關機關應積極釐清事件發生始末及違失原因,並依法究責及處置,從嚴處理;若涉及制度上之缺失,亦應儘速提出檢討及改革方案,以補法制上之不足。
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表示,關於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就鍾文智加保新臺幣 2,000 萬元未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之辦案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之事件,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自律委員會雖已於 114 年 3 月 31 日決議,建議院長將審判長及受命法官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然此事件辦案程序之爭議狀況,已重創得來不易的司法公信力,全國律師聯合會深感遺憾。
全律會說,公正、透明、廉潔及對程序正義的遵守,乃為司法值得人民信賴的根基。任何程序上的違失,都會一點一滴侵蝕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及司法公信力。因此,對於公正審判及正當法律程序的堅持,應為司法工作的全體參與者共同的信念及行為準則。
全律會引用英國前首相邱吉爾名言:「不要浪費好危機(Never let a good crisis go to waste)」,本件爭議已生,呼籲相關機關應積極釐清事件發生始末及違失原因,並依法究責及處置,從嚴處理。倘涉及制度上之缺失,亦應儘速提出檢討及改革方案,以補法制上之不足。此外,無論是個案上的究責或是制度上的檢討,也深刻期待司法院應以最透明、嚴謹的調查程序及結果為人民釋疑,以落實法制、重建遭受重擊的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