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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店找獵物!下藥圖性侵嫩妹 遊艇大亨判賠34萬確定

    2025-04-30 12:55 / 作者 呂志明
    女子遭性侵示意圖。本報繪製
    開設遊艇公司且有性侵前科的男子張志傑,又因為性侵2名女子,被判處15年有徒刑,其中張男在咖啡店對1名女子下藥意圖性侵,事後女子發現有異緊急向母親求救才躲過一劫,但事後身心受到嚴重創傷,因此提起事告訴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判處張男賠償34萬5280元,張男不服上訴二審,高院在今(4/30)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2007年張志傑以中校退伍,轉而經營幸福遊艇公司,專門經營宜蘭烏石港到龜山島旅遊行程,過去公司網頁有許多明星包船遊玩的照片,在帆船界小有名氣,他曾以「台灣帆船遊艇達人」名號對外演講、受訪,過去公司網頁有許多明星包船遊玩的照片,在帆船界小有名氣,然而這個活的光鮮亮麗的遊艇大亨,私下卻是一匹大野狼。

    2017年5月27日,張志傑開著小貨車行經北市麗池國賓大樓,見到1名年輕女子酒醉趴坐在大樓階梯,竟然將車停下來,將女子抱到車內,以膠帶矇住雙眼,對女子強制性交得逞,台北地院審理時,張男當庭認罪並賠償100萬元,獲輕判2年、緩刑5年,期間要提供240小時勞動服務,並接受5小時教育課程。但張男卻未記取教訓,半年後又故技重施。

    2017年12月9日凌晨,1名女同志與公司同事前往KTV唱歌,當天清晨6點多,因為有名女同事要先離開,女同志先陪同事返家,然後再原路走回,但是當她還沒走回KTV包廂,就失去意識,等到醒來後發現自己已經在家中,但感覺全身無力,昏睡到隔天凌晨4點,對於送同事返家後發生了什麼事情,她完全沒有印象。

    2018年1月27日晚間8點多,1名年輕女子獨自咖啡店喝奶茶,不久女子離開座位上廁所,等到返回座位繼續將奶茶喝完後,突然感覺身體不舒服,她立即到附近母親任職的公司求救,隔天女子身體狀況仍未好轉前往就醫,醫師覺得不對勁,採尿送驗後發現竟然含有FM2的代謝物,女子才回想起在咖啡店時,有個中年男子坐在離她很近的位子,甚至當她母親載她離開時,那個男子還一直尾隨著她們,懷疑遭下藥,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調閱咖啡店及沿線的監視畫面,鎖定坐在女子身旁、以及尾隨女子及其母親返家的男子,即是有性侵前科紀錄的張志傑,警方認定他涉有重嫌,前往其住處搜索,查扣到FM2藥錠5顆、威而鋼2顆、另外還查扣他所使用的手機,在手機中發現數名不詳女子的裸照,還有1名女子赤裸下體以及遭到性侵的照片及影片。

    警方檢視手機裡存放的影片共有6段,影片中的女子沒有任何反應,眼睛以黑布條矇住,上半身穿衣,下半身赤裸,張男對女子性侵得逞,還在拍攝過程中,不斷詢問「會不會不舒服」、「妳的包包不見了,要去警察局嗎」,還唸了女子住家地址,「這是你家地址嗎」,影片中已無意識的女子始終蜷曲身體、低頭不語、偶爾點頭。另外,還有一段畫面是張男將女子送回家後,用手拍她肩膀,並詢問「你還好嗎」、「這是你家巷口對不對」。

    警方從影片中發現被害人的身分,最後找到這名遭到性侵的女同志,女同志在聽完警方的說法後,才將原本斷片的記憶補回來,女子表示,她不認識張志傑,對於那段時間發生什麼事完全沒有印象,現在才知道原來遭到張男性侵,決定提出告訴。

    張志傑被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後,台北地院一審依《刑法》乘機性交罪,處4年2月徒刑,另外在咖啡店下藥的部分,則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欺瞞使人施用三級毒品罪,處6年徒刑,並定應執行9年徒刑,沒想到上訴二審期間張男落跑,等到被通緝到案後,高院重判15年徒刑,最高法院去年底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男已入獄服刑。

    另外,被張志傑下藥差點遭到性侵的女子,則提起民事訴訟,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賠償50萬元為適當,扣除已領取的被害犯罪補償金15萬餘元後,判決張應賠償34萬5280元,張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院認為上訴無理由,今駁回上訴確定。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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