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生產無煙火藥關鍵成分硝化纖維素的台硝股份有限公司(1724,目前已下巿),4年前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未上市)進行股份轉讓,在重訊發布禁止交易期間,2家公司董事、親友及員工共7人,涉嫌偷偷買賣台硝公司股票,總計不法獲利達60萬1850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7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依法提起公訴。
台硝公司原本最大股東為吳氏家族,事後由林氏家族經營的廣明公司入主後成為台硝最大股東,吳氏家族退居第二大股東,不過仍派有吳崇義、許正義、葉國衍擔任台硝公司董監職位。
2021年1月11日,同時代表台硝及廣明2家公司的林宏信、林怡岑,與台硝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林耿步簽署保密承諾書,達成廣明併購台硝、台硝下市的共識。同年3月31日,台硝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股份轉換案、簽署股份轉換契約、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市及停止公開發行,並於當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2021年3月29日,廣明董事陳炳宜搭乘兒子陳金燦的車子前往公司參加董事會,陳金燦因此得知廣明併購台硝的重大消息,當天晚間,陳金燦找妻子許美仁、兒子陳昱承等人商量後,3人在禁止交易期間買進台硝公司公司股票,實際獲利達16萬6400元。
另一方面,當林宏信與林耿步於2021年3月4日,代表廣明公司向吳氏家族的吳崇義、葉國衍說明併購案時,在葉國衍投資經營的力行投資公司任職的高玉環,在會後得知併購的重大訊息後,於同年3月9日將消息告知女婿陳軍甫、兒子陳偉亮,3人也偷偷買進台硝股票,不法獲利20萬9730元。
2021年1月間,林宏信親自拜會許正義告知併購案的重大訊息,許正義得知後,利用不知情親友的證券帳戶,買進台硝股票,擬制性獲利22萬5720元。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金燦、許美仁、陳昱承,高玉環、陳軍甫、陳偉亮,以及許正義等7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依法起訴。檢察官考量7人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