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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料前法官審判害人跳樓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被起訴

    2025-05-08 13:46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在公開法庭上指稱前法官王炳梁在翁茂鍾案時,「判決銀行協理讓他跳樓自殺」不炳梁認為名譽受損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李光輝涉犯《刑法》誹謗罪,依法起訴。

    北檢查出,李光輝與王炳梁的姪子王伯綸之間,因為糾紛有多起訴訟案件,因此對曾任職法官的王炳梁心生不滿,2023年11月9日上午,李光輝在台灣高等法院開刑事庭時表示:「在場代表天明製藥的陳冠維師,他的老師叫王炳梁,是王伯綸的叔叔,王炳梁法官就在翁茂鍾案的時候,判決聯合銀行協理讓他去跳樓自殺,造成我們司法院20幾個法官提前退休,200個法官因為沒有收過3件衣服以上的賄賂,所以繼續留在司法院。」

    李光輝還說,我個人絕對相信王炳梁律師,就前法官,會利用這些仍在位的法官,他的把柄在王炳梁的手上,然後去控制跟主導跟光輝公司相關,還有李光輝醫師被告發生的各項法律,說換公訴檢察官、換法官,這個已經發生3次了,所以希望這個事情,我們要維持司法乾淨,相關的很奇怪的被起訴,或是浪費司法資源,我都認為和王柄梁法官的事情有關。」

    2023年11月10日下午,李光輝在桃園地方法院開刑事庭時,又說:「因為跟我有一些官司在,那人名字叫詹易真,她的淑父叫王炳梁,王炳梁本人擔任過桃園地方法院的庭長,原告這麼矛盾的事實,起訴檢察官竟然會起訴。」

    2024年8月15日,王光輝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第一法庭內,又當眾表示:「前法官王炳梁利用他有其他檢察官、法官的把柄,讓我的案子不起訴。」

    王柄梁認為李光輝一直說他在審理案件導致他人自殺,以及利用權勢影響案件審判,已嚴重傷害他的名譽,因此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李光輝涉犯《刑法》誹謗罪共計3次,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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