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鄭銘謙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司法、移民暨勞工部長查克拉,共同完成簽署儀式。呂志明攝
為了有效打擊跨境犯罪,台灣與我國友邦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在今(5/14)日簽訂「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這是我國今年簽訂的第一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除為兩國邦誼奠定堅實的司法互助關係,更為打擊跨境犯罪,維護兩國人民權益注入重要力量。
法務部長鄭銘謙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司法、移民暨勞工部長查克拉,共同完成簽署儀式。呂志明攝
今日締約由法務部長鄭銘謙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司法、移民暨勞工部長查克拉共同完成,查克拉夫人、馬紹爾檢察總長文伯瑞、大使卡蒂爾,以及我國外交部常務次長陳立國、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慎志、台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等人在場共同見證,雙方簽署完成後舉杯慶祝。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司法、移民暨勞工部長查克拉、我國法務部長鄭銘謙、外交部常務次長陳立國,在完成簽署儀式後,舉柸慶祝。呂志明攝
法務部表示,這個條約自2013年開始進行協商,經法務部與馬國司法部多次積極協商,並經外交部及駐馬國大使館之全力協助下,兩國終於達成簽署共識。未來兩國在刑事司法案件上就取得證言或供述、提供文書證據、確認關係人之所在及身分、文書送達、執行搜索及扣押、勘驗物品及處所、協助凍結、沒收等,都可相互提出司法互助請求。
此外,為了提昇偵查效率,兩國可直接透過視訊,以異地作證之方式詢問證人獲取證詞,大幅縮減跨境取證耗費之時間及勞力,也更符合數位時代科技辦案之需求,對於未來共同打擊犯罪將有莫大助益。
這個條約為我國今年簽訂的第一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同時也是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簽署的第一個條約。過去我國曾與美國、德國、波蘭、貝里斯、聖露西亞、斯洛伐克、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諾魯、帛琉、吐瓦魯、韓國及日本等國家,完成雙方司法合作條約、協定(議)或備忘錄之簽署,今日再與馬紹爾簽訂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展現我國持續與國際社會建構司法合作鍊,共同打擊犯罪的決心。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司法、移民暨勞工部長查克拉。呂志明攝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司法、移民暨勞工部長查克拉致詞表示,在當今這個相互緊密連結的世界中,打擊犯罪需要各國攜手合作。本次的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合作架構,使我們能夠更有效地共同應對跨國犯罪行為。透過這項條約,我們將能夠共享關鍵資訊、促進法律程序,並強化我們將犯罪者繩之以法的能力。
法務部長鄭銘謙。呂志明攝
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台灣與馬紹爾兩國於1998年建交,迄今27年來,民主、自由與保障人權一直是兩國共享的價值觀,也是兩國持續深化合作,穩固邦誼之基石。多年來,馬紹爾群島共和國不但一直在國際上全力支持著台灣,是我們重要的好朋友,兩國也在基礎建設、公衛醫療、農漁業、金融投資及司法合作等領域多有交流。
過去兩國曾簽署包含「洗錢情報交換」、「防制人口販運」及「引渡」等條約、協定或備忘錄,展現臺馬兩國共同體認防治跨國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今日,雙方所完成簽署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將使兩國在司法領域的合作關係更臻完善,並深化雙方在打擊跨境犯罪上的夥伴關係。
台、馬完成簽署儀式後,雙方代表及工作人員合影留念。呂志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