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台灣知名的代孕顧問服務公司「陽光生醫顧問有限公司」,涉嫌違法仲介台灣有需求者前往美國完成心願,並以此賺取佣金,事後卻因為股東內訌有人出面自首檢舉公司違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公司王姓負責人及黃姓股東涉犯《人工生殖法》等相關規定,依法起訴。至於當初出面自首的陳姓股東,則獲緩起訴處分。
我國《人工生殖法》第31條明文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然而由於國內有這類需求的夫妻、同志伴侶,在合法的管道無法滿足後,想要找非法的特殊管道,有業者看准這個管道賺大錢,因而遊走法律邊緣。
王男想要在台灣成立一間公司,這間公司可以從事居間介紹人工生殖細胞買賣,在台灣招攬有需要的人前往美國,王男得知1名陳姓男子在中國從事這樣的相關生意,有專業的知識及人脈,因此找他一起合作,另有1名黃姓男子得知王男有意成立這一類公司,決定入股,2023年5月間,王男在台成立陽光生醫顧問有限公司。
公司經營之初,陽光生醫公司在台灣仲介不少有需求的夫妻、同志伴侶前往美國,由美國Sunshine Surrogacy(美國陽光成子國際助孕公司)提供所有的服務,陳男一開始也信心滿滿的提供自己的專業知識用心經營,陳男認為公司必需要有制度,責任分工、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明確,向王男提出許多建言,但每次都被澆冷水,王男總是告訴他:「你不用管,我才是老闆」。
不僅如此,美國Sunshine Surrogacy所提供的仲介佣金,全都進到王男的個人帳戶,公司一毛錢都沒拿到,陳男還發現當初2人與黃男說好3人投資的持股比例,但最後股份都是登記在王男的名下,這個看在陳男眼裡相當不是滋味,最後陳男不僅與王男決裂,還向警方自首違反人工生殖法,同時對王男提出侵占、背信罪告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陽光生醫公司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間,違法仲介台灣人前往美國進行人工生殖,而這段間王男取得美國公司的佣金收入為美金4萬餘元。另外陽光生醫顧問公司在成立時,也有驗資不實的情形。
檢察官認為王男、陳男及公司股東黃男3人,均涉犯《人工生殖法》,王男與陳男還共同涉犯《公司法》,王男另涉犯《刑法》侵占、背信罪,今日偵結,依法將王男、黃男起訴,至於陳男則給予緩起訴,期間1年,條件是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支付公庫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