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雙腳泡乾冰後傷重截肢。翻攝畫面
20多歲張男與高中同學廖男合謀詐保,在對方誘勸下,把雙腳泡入乾冰桶長達10小時截肢,再以夜遊凍傷欲請領4千多萬理賠,遭檢警戳破謊言,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一審張男判刑2年、緩刑2年,廖男則是6年徒刑,廖男認為量刑重於張男上訴,二審今(6/19)認定,廖男主導過程也未與保險公司和解,原審量刑無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這起令人震驚的詐保案,發生在2023年間,當時正在讀大學的張男,聽信廖男說詞,共謀詐取保險金,兩人原就有投保,期間再加保了多張保單,之後開始執行自傷計畫。
同年1月26日,兩人先到三重購買乾冰,再返回廖男北市中山區住處,張男將雙腳泡在滿是乾冰的桶子裡,但因疼痛難耐,廖男還以束帶把張男綁在椅子上,10小時後兩人趕赴急診就醫。
張男被判定雙側小腿以下肆度凍傷併腔室症候群併骨缺血性壞死、敗血症、橫紋肌溶解症等傷害,治療多日後接受雙側膝下截肢手術。兩人事後聲稱是夜遊而凍傷,向5家保險公司請領理賠,總計8張保單、金額4126萬多元,最後僅獲賠23萬元,多家保險公司覺得有疑,向警方告發。
刑事局接獲檢舉後,報請北檢偵辦,這才發現這起詐保案,將張男、廖男依詐欺、幫助他人自傷致重傷等罪起訴。一審時,張男被判刑2年、緩刑2年,廖男則判6年徒刑。
廖男認為,自己的量刑明顯重於張男,因此針對量刑部分提出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今認定,廖男屬主導角色,而張男於自殘過程中承受莫大痛苦,肢體殘缺也不可彌補,犯後跟多家保險公司達成和解,反觀廖男未與任何保險公司達成和解,2人的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均有不同,原審量刑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