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高雄一名女子小麗(化名),在丈夫驟逝不到2個月時,遭到同住的公公侵犯,當時年僅一歲的兒子就睡在旁邊,小麗奮力抵抗並用手機錄影自保,仍遭猥褻得逞。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公公一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麗的丈夫於2023年6月間過世,其後小麗與年僅1歲兒子與公公同住在高雄地區,未料,同年8月間,公公見小麗熟睡,竟親吻她臉頰、摸大腿,甚至脫下她褲子、撫摸她下體。
小麗因此驚醒,但因兒子好不容易才睡著,所以沒有大聲喝斥,而是以手拉褲頭、屈膝、不斷扭動身體反抗,也推開對方,並拿起手機錄影,終於讓公公收手。
小麗事後報案,庭審時,公公只坦承撫摸小麗大腿和親吻臉頰,還辯稱是對方主動求歡。其律師質疑,錄影畫面未見明顯拒絕舉動,且小麗在案發後兩個月才報案,期間仍與公公同住,不符常理。
小麗無奈表示,當時吃了感冒藥昏沉又怕吵醒小孩,才以扭動身體抗拒。丈夫過世後,她兼職三份工作、月賺約2萬多元才能勉強維持生計,實在無力獨自租屋,只好暫時同住。
法官勘驗影片,確定小麗褲子已褪至大腿,公公也有撫摸動作。考量到小麗美警詢、偵查及審理期間證詞一致,加上案發當晚即向友人求助,並帶孩子投宿友人家,可作為補強證據。
法官認為,小麗在失去丈夫後,確實無力立即搬家,又顧及公媳關係、倫理壓力未能立即報案,也是人之常情,綜合各項證據,認定公公強制猥褻罪屬實。
法官指出,公公犯後否認犯行,未與小麗達成和解,審酌其空軍官校畢業、已退休、月領約3萬9000元退休俸,並需扶養孫女等情況,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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