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示意圖。本報繪製
1名女子前往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看病,在檢測心電圖時竟遭到醫檢師謝中原拿手機偷拍胸部,女子發現遭到偷拍向院方反應並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謝男涉犯《刑法》妨害性隱私罪,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5月11日凌晨1時14分,這名女子因為身體不舒服,前往台北市仁愛醫院就醫,經急診室醫生排定照X光與做心電圖檢查後,被安排前往心電圖室檢測,由醫檢師謝中原負責。
當時,女子單獨1人在心電圖室,並依指示解開胸罩、上衣拉起、裸露胸部在外,此時謝中原認為有機可乘,竟拿起隨身的Iphone 15 Pro Max智慧型手機開啟錄影功能,放置在胸前口袋,後鏡頭朝外面,以此偷錄女子裸露胸部的性影像得逞。
過程中,女子發現醫檢師在偷拍她,在檢測完畢後立即向醫師及護理師反應後報警處理,而謝中原在得知女子報案後,趁著警方到場前,將偷拍的影像刪除。
5月19日,警方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對謝中原執行搜索,查扣謝男所持有的Iphone15 Pro Max之銀色智慧型手機,並將謝男移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謝男涉犯《刑法》第319條之1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