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目前已下市的昶虹國際(2443),2018年間與境外旗下公司進行媒炭交易時,未在財報上揭露這筆交易屬關係人交易,涉犯《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罪,台北地署今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前往搜索昶虹國際等3家公司共4處地點,同時以被告身分通知時任昶虹國際負責人黃姓男子及相關被告共計3人,另以證人身分通知11人案查證釐清事實。
曾經是股票上市公司的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443) ,主要從事光碟產品製造,後轉型為電子產品代工和醫療器材研發,近年來也跨足港區物流和建材業務。由於昶虹因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財務報告,股票已於去年4月10日起停止買賣,並於去年11月19日終止上市。
檢調查出,早在2018年間,昶虹與境外的關係企業有筆400萬美、折合台幣逾億的煤碳交易,屬於重大的交易事項,原本依規定應該在財報上揭露為關係人交易,卻記載非關人交易,明顯違法。
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昶虹公司等3家公司共4處所。另通知時任負責人的黃姓男子等被告3人及證人11人到案查證釐清事實。全案朝涉犯《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項,觸犯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虛偽申報或公告不實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罪嫌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