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廖瑞祥攝
2名男子因為財務狀況不佳上網找非法工作時,被要求必須自製抱怨政府、揚言以爆裂物炸毀機場等危害飛安之恐嚇公眾影片,當2人依約製作影片交出後,因為拒絕對方工作要求,影片遭到非法集團PO到網路上四處散布,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名男子涉犯《民用航空法》、《刑法》恐嚇公眾等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查出,廖姓男子與黃姓男子因為財務狀況不佳,今年7月間,先後透過網際網路應徵高薪非法工作或擔任詐騙集團車手時,被犯罪集團要求要錄製內容含有抱怨政府,同時揚言以爆裂物炸毀機場等危害飛安之恐嚇公眾影片,以防止加入後若有二心或是「黑吃黑」時,就會將這些影片散布出去。
2人為了取得高額報酬,明知影片有散布於眾的可能,仍各自錄製了影片上傳給犯罪集團,其中一部內容為:「對台灣政府感到可悲、悲哀,賴清德什麼狗屁總統啊,7月底我會在台灣所有機場安裝炸彈,讓我們拭目以待,政府有種來面對啦,五星萬歲。」
另一部則是:「對台灣政府感到悲哀憤慨,尤其是賴清德,狗幹猪母生(台語),賴清德出來輸贏啦,我預計7月底在台北車站、松山機場、桃園機場、高雄機場安裝炸彈,我們拭目以待,館長萬歲,紅星萬歲。」
等到2人加入不法犯罪集團後,因為拒絕工作要求,之前2人錄製上傳的影片,就被犯罪集團PO到通訊軟體 Telegram 群組,經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獲報後,報請桃園地檢署由檢察官盧奕勳指揮偵辦,循線將2人逮捕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中廖男羈押獲准,黃男以10萬元具保。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被告2人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5條第1項後段之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及《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等罪嫌而提起公訴,並於今(8/8)日送審桃園地院。
檢察官審酌並審酌被告2人所為危害機場、車站等場所之安全維護,導致民眾對於該等場所安全之質疑及不信任,影響甚鉅,建請從重量刑,速辦嚴懲,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