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管收後,執行員押解林男前往管收所 。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
在高雄獨資販賣菸、飲料的林姓男子,因為逃漏稅被國稅局發現後要求他到場說明,林男知道他將面臨鉅額欠稅及罰鍰,立即展開資產瘦身計畫,並處分、隱匿名下資產,讓公法債權人求償無門,但林男的手段最後被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識破,將他聲請管收獲准,若林男無法提出合理的清償計畫,注定將在管收所內渡過中秋節。
林男人於2019年至2022年間經營的獨資商號,透過短漏開統一發票及漏報銷售額等手段,成功逃漏營業稅714萬7959元。此外,其進貨金額達1億1579萬6924元卻未依法取得憑證,導致國稅局核課同額營業稅及裁處罰鍰共計1172萬1938元。合計欠稅與罰鍰近1900萬元。由於逾期未履行繳納義務,案件最終移送高雄分署執行。
高雄分署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林男在知悉國稅局即將展開調查後,迅速展開一系列脫產行為,他優先清償銀行等民間債權,卻拒絕繳納稅款,違背法律上應優先清償欠稅的規定。此外,他將名下位於高雄市三民區的不動產出售,但對於售屋所得價款的流向拒絕交代,也未提出合理的清償計畫。
高雄分署綜合事證認定林男存在「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隱匿或處分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及「拒絕報告財產狀況或為虛偽報告」等情事。遂於留置林男後向高雄地院聲請管收,法官經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高雄分署隨即將其解送管收所執行。
高雄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納稅。移送執行後,義務人應自動繳清欠款或提出合理的清償計畫,以合法方式解決問題。切勿心存僥倖,企圖以脫產或逃匿方式規避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