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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老家」宮廟爆違約!委託北藝大調查建築結構卻拒不付款 遭判敗訴

    2025-10-01 21:50 / 作者 白廷奕
    台北市文山區景美十五份福興宮,鄰近馬英九住家僅500公尺,近年馬英九時常拜訪。取自景美福興宮臉書
    距離前總統馬英九住家僅500公尺的「景美福興宮」,被台北市政府列為歷史建築,去(2024)年卻與台北藝術大學爆出違約爭議。起因是宮方委託北藝大,對福興宮進行調查研究,確認建築現況及結構檢測,以利未來修復及再利用,但北藝大依約完成期中和期末報告後,宮方卻拒不付款。台北地院今(10/1)日判決景美福興宮敗訴,須依約支付共75萬4929元。可上訴。

    景美福興宮(又名十五份福興宮)位於台北市文山區,建宮至今已有166年歷史,主要祭祀福德正神,配祀觀世音菩薩、地藏王菩薩、文昌帝君等,是景美地區土地公信仰中心,不僅前總統馬英九經常到訪,就連今年大罷免後,總統賴清德首場黨務座談,也選在景美福興宮舉辦。景美福興宮主委高昌倫上任後,還開辦獎助學金、家庭救助金給需要幫助的學生與弱勢家庭。不過,景美福興宮去(2024)年卻爆出違約爭議。

    台北市文山區景美十五份福興宮,鄰近馬英九住家僅500公尺,近年馬英九時常拜訪,圖左為現任主委高昌倫。取自景美福興宮臉書

    根據判決,景美福興宮2015年被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列為「台北市歷史建築」,2020年文化局又公告將5筆土地納入歷史建築範圍,2021年會勘時,文化局要求景美福興宮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出「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因此,景美福興宮於隔年委託北藝大,完成調查研究及修復再利用計畫補遺,想不到,北藝大依約交出期中及期末報告後,景美福興宮卻拒不付款。

    景美福興宮主張,當初委託北藝大,就是因為北市府都市發展局誤認「膳房」是違建,考量北藝大有文化資產專業,才會尋求其補救,希望市府將「膳房」認定為歷史建築一部分,就不需另外依建築法令申請補照。但北藝大提出的報告書,完全沒有提及「膳房」改建為樓房的必要性、整體宗教活動需求,甚至還在中途的審查會議結論中排除。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將景美福興宮旁邊「膳房」列為違建。取自北市府建管處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將景美福興宮旁邊「膳房」列為違建。取自北市府建管處

    景美福興宮認為,他們向北藝大討論要終止契約並要求暫停履約,都沒有獲得北藝大回應,北藝大也沒有對「膳房」改建提出改善方案,不符合本案計畫委託的目的。此外,北藝大歷次報告都是直接向文化局提出,沒有提給宮方,景美福興宮是接到開會通知,才得知本案計畫近況,甚至有會議沒通知宮方列席,指控北藝大自己也違約。

    但北院合議庭指出,依雙方合約內容,北藝大提出期中報告後,如果通過北市府古蹟、歷史建築等審議會,景美福興宮只要確認收到公文,北藝大就可以憑收據或發票請求宮方支付第2期款(契約總價金30%);而北藝大期末報告如經景美福興宮審核、驗收通過,宮方就要依收據或發票支付第3期款(契約總價金40%)。合議庭認為,北藝大均已依約提出報告並獲得審核,景美福興宮應該付款。

    景美福興宮則提出工作會議簡報,主張當初簽約的原因,就是希望將「膳房」納入歷史建築範圍。但北院合議庭認為,簡報是宮方自行製作,契約並無相關內容,加上文化局當初會同景美福興宮會勘時,結論就已指出,宮方應提出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補遺,如涉及新建、增建、改建,仍要依建築相關法令辦理,可見宮方知悉,「膳房」如涉及新增建,就不是原有建築的修復及再利用。

    北院合議庭還指出,雙方契約並未約定,北藝大提出報告書時,必須先經過景美福興宮的同意,才可以送文化局審查。而且,北藝大寄送報告書給文化局時,都有副件併送給宮方,加上宮方也坦承,該次缺席是因為原本的聯繫窗口辭職、漏未交接,導致未能出席會議。合議庭認定,宮方無法提出任何北藝大違約的證據,判決景美福興宮必須依約支付第2、3期款項,共75萬4929元。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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