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呂志明攝
47歲的陳姓男子,不滿2名與他共事過的男子沒有還他3萬5000元,還用言語譏諷,竟然拿起鐵槌、料理刀前往2人租屋處行兇,2人成為男的刀下亡魂,桃園地檢署偵查後認為陳男涉犯刑法殺人罪,依《刑事訴訟法》、《國民法官法》起訴,同時將在押的陳男送審桃園地院,並經法院裁定羈押。
陳男因為帳戶疑遭凍結無法匯款,今年5月間曾請同時林男幫他匯款,還拿了6萬5000元給對方,由於對方沒有幫他處理,他曾經向林男及另一名同事盧男討回3萬元,事後陳男要拿回剩下的3萬5000元遭拒,雙方因而起爭執。
7月26日,林男用LINE傳訊息給陳男「只會隨便糊弄你而已」、「畢竟你又負不起責任和錢」、「到底誰傻白甜!?你都46歲了囁,做任何事情錢為首。」陳男不滿林男譏諷他,決定討回公道。
8月2日凌晨,陳男攜帶鐵鎚及料理刀前往林男與盧姓男子的租屋處行兇,陳男透過攀爬陽台進入屋內,先持鐵鎚敲破玻璃後攻擊盧男頭部,再以料理刀刺向其胸口,盧男傷重躲進廁所將門反鎖。陳男見狀則轉向林男房間,對其手部、背部及腹部連砍多刀。
行兇後,陳男沿陽台逃逸,並將凶器棄置於租屋處二樓遮雨棚及後方空地,隨後返回租屋處向警方報案。警消趕抵現場後,緊急將林、盧兩人送醫急救,但林男因身中46刀且傷及心臟、脾臟等重要器官,於凌晨2點30分不治;盧男則因左胸刀傷造成大量出血及氣血胸,於凌晨2點55分宣告死亡。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獲報後迅速組成專案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進行鑑定,並扣得陳男作案用的兇器。偵辦期間,檢方積極比對陳男與兩名被害人的手機訊息紀錄,調閱銀行帳戶資料以核對金流,同時傳訊相關證人以釐清陳男行兇動機及事實,最後依殺罪罪將陳男起訴。
桃園地檢署指出,為保障犯罪被害人權益,檢方偵查期間已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介入,提供家屬心理支持及法律協助,對於家屬所提出的疑點,也都逐一調查以求查明真相,全案在進入審理程序後,將持續協助陪伴,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