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台南分署提供
一名黃姓男子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及多筆交通違規未繳罰單,累積欠款高達19萬1700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受理後查扣他名下銀行存款,最後清償全部欠款。
2023年9月,38歲的黃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台南市佳里區佳西路時,被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攔查,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被裁處罰鍰18萬元。此外,黃男另有14筆交通違規罰單未繳,合計金額1萬1700元,總計應繳納19萬1700元。由於黃男拒繳,台南市交通局將他移送至台南分署處理。
執行人員在今年5月收案後調查發現,黃男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立即核發執行命令進行扣押,經銀行回覆確認後,全數扣押其存款,並將扣得金額解繳至台南市政府交通局,順利結案。
台南分署強調,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對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及資安相關案件的罰鍰執行,以守護社會安定與公義。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
如果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性清償罰鍰,可主動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若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依法強力執行,確保法律尊嚴與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