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佳利實際負責人林世強。資料照。呂志明攝
全國第二大銅原料供應商名佳利實際負責人林世強,成立聯華鋁業公司找胞姊林秋君當負責人,並以該公司進口銅原料,涉嫌墊高價金轉手賣給名佳利,4年不法獲利1億818萬9892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2姊弟及名佳利財務主管黃美珍涉犯《刑法》背信罪,依法起訴,並對林世強求處4年以上徒刑、林秋君求處3年以上徒、黃美珍求處2年6月以上徒刑。
名佳利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78年,由林姓家族實質掌控,主要提供銅合金製品、製造服務,為早期的台灣基礎工業與民生奠定基礎,早年曾經上市,2002年4月17日下市,2003年間因為公司負責人炒股,因而撤銷公開發行。
名佳利原本由林世強的父親林榮發經營,2001年在公司下市前交由林世強經營,並由林世強家族百分之百持股的銓昌公司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名佳利董事長,並自2015年至今擔任名佳利公司總經理,為名佳利的實際負責人。
名佳利實際負責人林世強姊姊、聯華鋁業負責人林秋君。呂志明攝
名佳利下市後,因未清償銀行聯貸,有催款不良紀錄,以致無法取得銀行授信,為了向國外採購原料,名佳利多以電匯(TT,現金付款)方式付款,少部分則透過林世強家族百分之百持股、由林世強的姊姊林秋君擔任負責人的聯華鋁業及其他第三方公司,以代開信用狀融資方式採購。
2019年7月間,名佳利已將銀行聯貸債務清償還畢,同時陸續與金融機構簽立授信合約,取得可以用於向國外廠商購料使用的信用狀授信額度。這個方式相較於由聯華鋁業代開信用狀融資方式成本較低,也對名佳利更有利。
名佳利財務黃美珍。呂志明攝
檢調查出,林世強竟指示名佳利財務主管黃美珍,自2021年3月起大幅提供聯華鋁業代開信用狀比例,罔顧名佳利公司是否確有由聯華鋁業公司代開狀的需,且未經董事會的決議,逕指示名佳利公司與聯華鋁業公司簽立長期採購合約,使名佳利公司必須以成本較高的方式進貨。使得聯華鋁業自2021年3月起至2025年4月止,獲利1億818萬9892元,名佳利則因墊高進貨成本,至少受有4615萬2380元損害。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世強、林秋君及黃美珍等3人,涉犯《刑法》背信罪,依法起訴。並審酌3人利用非公開發行公司資訊揭露不透明性,利用法人擔任公司董事,藉此架空董事會權能,致使全體股東無從對經營階層進行監督,使得林世強家族獲得逾億不法利益,同時造成名佳利公司損失,且3人到案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量處林世強4年以上徒刑,林秋君求處3年以上徒、黃美珍求處2年6月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