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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人大當共諜「我現退役軍官6人淪陷」!要求兩岸戰爭遊說同僚「消極不抵抗」

    2025-11-18 10:28 / 作者 呂志明
    長沙市第13届人民代表大會民族華僑外事委員會委員丁小琥。呂志明攝
    調查指出,長沙市第13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華僑外事委員會委員丁小琥,涉嫌接受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指示,透過媽祖交流來台發展組織,其魔爪遍及國防部、陸軍及空軍退役、現役軍官,共有6人淪陷成共諜,丁男除要求他們提供部隊機敏資料,還要未來兩岸發生戰爭時,負責遊說現役軍人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丁男透過地下匯兌提供上千萬元報酬。台高檢署將丁男及6名共諜聲押獲准,今(11/18)日將7人依涉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陸海空軍刑法》等罪名起訴。

    另外,檢方查出,丁小琥在台灣特助張志煒及被他吸收的商人何聖影涉嫌幫助洗錢,2人在檢察官偵查期間因生病死亡,檢方今天不起訴2人。

    檢方查出,現年68歲的丁小琥為港籍中國人,他的來頭可不小,為大陸湖南拓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直屬委員會執委、湖南省工商業聯合會常委、湖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委員、湖南省光彩事業促進會理事會副會長、長沙市工商業聯合會副會長、長沙市光彩促進會副主任、長沙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常委、湖南國際友好聯絡會理事,大陸湖南省芷江媽祖文化交流協會副會長,同時還是長沙市第13届人民代表大會民族華僑外事委員會委員。

    丁小琥藉著媽祖文化交流前來台灣。取自鹿港天后宮官網


    專案小組查出,丁小琥早在10多年前,就透過媽祖交流或是商務活動前來台灣促進兩岸友好關係,或許這個身份被中共情治單位看中,自2018年間開始受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指示,假藉商務活動、媽祖交流或是觀光名義來台發展組織、刺探、蒐集機敏資料。

    據了解,丁小琥先是在台灣找到1名貼身特助張志煒,幫他打理他在台灣的所有一切,然後又結識商人何聖影,將他吸收成為共諜。另外,有名高階將領的妻子,因為篤信媽祖,因此與丁小琥有了連結,丁男利用這個身分,假藉與該名將領熟識,成功吸收陸軍司令部戰備訓練處退役中校王文豪,王的官校同學、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退役中校譚俊明,並以此4人做為組織最核心的成員。

    長沙市第13届人民代表大會民族華僑外事委員會委員丁小琥。呂志明攝


    丁小琥有了核心成員後,再利用他們昔日軍中同僚、部屬的人脈關係,成功吸收現役軍人,包括陸軍裝甲兵指揮部士官長呂芳契,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機械化步兵少校參謀官楊博智、楊的姊姊、空軍飛指部中尉人事官楊千慧、楊女的丈夫、空軍飛指部少校管制官邱翰林。

    丁男成功吸收這些退役、現役軍官後,除了要求他們隨時蒐集部隊機敏資料外,還遊說這些現役軍官,未來若是兩岸開戰後,要說服同袍同時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為了獎勵這些聽話的軍官,丁男還將中共官方提供的工作費,匯入自己公司帳戶後,再透過地下匯兌轉匯幣1112萬7600元到台灣,提供給這名退役、現役軍官。

    台高檢署獲悉後,與台北地檢署共同指揮調查局組成專案小組聯手展開調查,陸續將丁小琥及退役、現役軍官共7人聲押禁見獲准,並在今(11/17)日全案偵結,將7人依涉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陸海空軍刑法》等罪名起訴。

    台北地檢署則針對地下匯兌部分,認為丁小琥、王文豪及地下匯兌業者陳俊安,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依法起訴。另外丁小琥特助張志煒、商人何聖影涉犯洗錢的部分,因為已病逝,處分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丁小琥以港籍身分掩護,頻繁入境台灣地區,多次會晤其所發展、吸收之在台為中共刺探、收集我國軍事、國防及公務等機敏資料。被告王子豪、譚俊明、呂芳契、邱翰林、楊千慧、楊博智等人均曾為或現為軍人,領有國家俸祿,長期受到國家栽培、委以重任,理應知悉對國家忠誠是身為軍人最基本的義務,但他們竟違背忠誠義務,違反保密規定,違背守土衛國職責,僅因個人利益薰心,而出賣國家人民,洩漏或交付公務秘密、軍事(國家)機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實在令人痛心。

    檢方痛斥,相關涉案軍官等人背叛自己的袍澤,背叛自己的國家,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因此均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收儆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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