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人妻指控和長官出差途中遭性侵,丈夫憤而提告,結果卻大逆轉。示意圖,非本案女子。Pexels
台北市一名女子小玲(化名)先前和長官阿雄(化名)因公務出差,不料返程途中竟遭到性侵,氣得小玲丈夫一狀將阿雄告上法院,並索賠80萬元。不料案件經過調查後竟發現驚人真相,經法官審理後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玲丈夫主張妻子和阿雄於2018年9月間一同至外地出差,不料返程途中阿雄卻忽然將車輛停靠在新北市萬里區某處海邊,並撲向坐在副駕的妻子,並強行動手逞欲。導致他的心靈深受打擊,因而向阿雄求償80萬元慰撫金,以及到身心科就診的4,200元醫療費,合計80萬4,200元。
不過法官審理後發現,小玲對案發時的情節證述反覆,一下稱大帥強脫內褲,但僅生殖器碰到她的大腿,性侵未遂,後來又指確有遭到性侵,加上測謊結果亦呈不實反應,認為說詞不足為證。
此外,案件發生後小玲竟還傳訊給阿雄,說出「我很心疼你」、「我很想念你……像以前一樣」、「想念與你的南行」、「有你跟我在一起的地方,才會有晴天」、「如果我們還有緣分,我一定不會放棄這段」等曖昧話語,甚至還稱「會讓你沒事」,與一般性侵案被害人的反應並不相同。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認為,丈夫主張小玲遭阿雄性侵一事非可憑採,難認阿雄有何以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丈夫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等情況,索討的80萬餘元應屬無據,最終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太報》關心您:若遭遇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保護專線,或聯繫勵馨基金會(02-8911-8595)尋求專業協助。各縣市社工也提供心理諮商、法律諮詢與陪同服務。
若遭遇性私密影像外流,請立即撥打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專線(02-2577-5118)申訴下架,並保留證據向警方報案。你並不孤單,請勇敢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