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點檔演員洪曉玲過去曾因販毒遭重判,假釋出獄後又犯下恐嚇取財。翻攝洪曉玲部落格
本土劇演員洪曉玲曾出演多部八點檔戲劇,4年前投資導演劉蓮笙拍攝紀錄片,卻因新冠疫情沒了下文。她懷疑劉蓮笙搞詐欺後人間蒸發,竟找黑衣人向劉蓮笙姊姊討債,逼劉姊簽下100萬元本票,還傳訊息說要讓對方「升天」、「我是黑道的女人」、「斷你手腳」。台北地院今(12/8)日依恐嚇取財罪判刑8月,扣案2萬元宣告沒收。可上訴。
洪曉玲於1999年間因詐欺曾遭判刑確定,2013年又因販毒遭重判11年入獄,2020年獲准假釋。調查指出,2021年間,洪曉玲得知劉蓮笙計畫拍攝新片《愛.遺忘》,認為劉蓮笙在業界有名氣,決定出資250萬元。不料,原本預計同年3月開拍,因疫情影響遲遲沒有下文,洪曉玲於是到橋頭地檢署怒告劉蓮笙涉嫌詐欺。
檢察官認為,劉蓮笙和洪曉玲曾有合作,且劉蓮笙拍攝《愛.遺忘》期間,確實有支付過拍片場地費、人力費,認定劉蓮笙沒有詐欺犯意,處分不起訴。但洪曉玲懷疑劉蓮笙搞消失,竟帶著一群黑衣人到劉蓮笙姊姊家,逼她簽下100萬元本票,還用通訊軟體LINE傳訊息「竹聯四海天道海線都在等我消息」、「我是黑道的女人」、「斷你手腳」,讓劉姊嚇壞趕緊報警。
台北地檢署多次傳喚洪曉玲不到,一度發布通緝,她到案後坦承傳訊息,也有帶人到劉姊家要錢,但認為劉蓮笙欠錢不還,她傳這些訊息是「剛好而已」。檢察官依《刑法》恐嚇取財罪嫌起訴洪曉玲,北院今日認定罪名成立,判處洪曉玲8月徒刑,扣案的2萬元則宣告沒收。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