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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駕罰單未繳清 台南分署強制執行促繳款

    2026-01-13 15:03 / 作者 呂志明
    蔡男今(1/13)日到案將所有欠款一次繳清。台南分署提供
    台南市一名蔡姓男子因毒駕遭交通局裁罰新台幣9萬元,逾期未繳納,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進行強制執行。台南分署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蔡男存款,雖然只扣押1515元,但蔡男因為返回家鄉工作決定勇於面對,最後將剩餘欠款一次繳清。

    台南分署表示,33歲的蔡男於2018年2月間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台南市中西區環河街時,遭警方攔查並檢測出吸食毒品。其後,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依法裁罰新台幣9萬元。然而,蔡男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款,案件因此移送至台南分署進行後續執行。

    執行過程中,分署於2022年8月及2023年10月分別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蔡男存款,但扣押金額僅為272元及1243元,遠不足以抵銷罰款。執行人員隨後通知蔡男於今年1月5日到場報告財產狀況,但蔡男未依通知到場。直至今(1/13)日,蔡男才因工作回到台南並主動到場,表示已具備繳款能力,立即將剩餘欠款全數繳清。

    台南分署提醒民眾,行政院為推動「五打七安」政策,致力加強執行罰鍰案件,以維護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及資安,守護社會安定與公義。分署呼籲民眾切勿挑戰公權力,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若拒不繳納,分署將依法強力執行,以確保法律的公平性與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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