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人頭公司虛偽交易帳冊資料。調查局提供
為展現政府打擊不法集團濫用人頭公司犯罪的決心,調查局於今年1月1日至1月31日展開「金融掃黑專案」,同步偵辦多起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此次行動針對利用人頭公司進行洗錢、電信網路詐欺、吸金詐欺、詐貸、證券詐欺、掏空公司資產及逃漏稅捐等犯罪行為,進行全面掃蕩,成效斐然。
現場查扣新臺幣1000萬元現金。調查局提供
這次專案,調查局動員全台26個外勤處站,出動千餘名調查官,執行215件案件,共搜索168處,約談725人,查獲不法公司953家及相關帳戶969個,涉及犯罪金額高達321億3,796萬元。此外,行動中亦查扣名車7輛(包含賓士、保時捷、BMW等)、名錶、名牌包及銀行帳戶等不法所得,總價值逾1億496萬元。
查扣第三方支付公司使用之人頭公司帳戶、電磁紀錄。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犯罪偵辦科科長林明獻表示,以往從金融帳戶追查金流,此次專案調整策略,從根源斬除金融工具,避免犯罪集團一再使用人頭公司的金融帳戶地下洗錢,確保國人財產安全。此次專案成功揭露數起重大犯罪手法,包括:
1、跨國詐欺與博弈集團洗錢境外博弈集團聯合國內不法業者,透過設立多家人頭公司,從事賭場資金洗錢業務。涉案人員利用虛假交易名義將賭場資金轉入人頭公司帳戶,涉及金額龐大。
2、金主與記帳業者合謀設立人頭公司某詐欺集團與不肖記帳業者合作,設立222家人頭公司進行假驗資,並委託不知情的會計師進行資本額查核簽證。這些帳戶隨後被用作詐騙集團的洗錢工具。
3、 虛設行號向金融機構詐貸某公司負責人利用空殼公司進行虛假循環交易,虛增營業額後向多家金融機構申請高額貸款,最終以營運不善為由拒絕償還,造成金融機構巨額損失。
4、假股票詐欺投資民眾某公司負責人以虛偽增資及假文宣方式美化財報,佯稱公司即將上市櫃,誘騙投資者購買未上市股票,非法獲利超過5億元。
5、虛設行號吸金詐欺不法分子以虛設公司為名義吸引民眾投資境外基金,承諾高額回報,但未如期返還本金與利息,導致投資者蒙受損失,違法金額超過8億元。
6、掏空公司資產某外商集團內部主管與協力廠商勾結,利用人頭公司侵占公司資產,自2019年至2023年間非法獲取超過3300萬元。
調查局執行金融掃黑專案,現場查扣豪車。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強調,不法集團利用台灣便利的通訊與金融交易環境,不斷變換犯罪手段,包括結合電信網路、虛擬資產及第三方支付等方式進行詐騙與洗錢。調查局呼籲民眾提高警覺,在投資時應審慎評估資訊真偽,切勿因小利或人情壓力擔任人頭公司負責人,以免成為犯罪共犯。
調查局執行金融掃黑專案,現場查扣豪車。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執行金融掃黑專案,現場查扣豪車。調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