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欣興併旭德爆內線13人列被告 北檢查了2年認定罪嫌不足全不起訴

    2026-02-09 08:45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聯電集團的欣興電子(3037)、在4年前宣布併購同集團的旭德科技(8179),然而在這項消息公布前,有人偷偷買入旭德股票,而處理2家公司合併股務的證券公司知情者,被懷疑居間傳遞消息給購買者,最後有13人被列為內線交易罪被告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在發動2波搜索約談,詳細調查後,認為13人均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檢察官同時依職權送再議,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不起訴處分確定。

    載板一哥欣興電子,在ABF與BT兩大材質領域不斷開疆闢土,2022年決定在BT載板上擴大布局,同年2月22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訊,公告欣興電子與旭德科技於2022年2月22日同時召開董事會通過合併案,暫訂換股比例為1股旭德科技普通股換發欣興電子普通股0.219股,合併後實收資本額約為新台幣152億元,合併案擬採吸收合併方式進行,以欣興電子為存續公司,預計合併基準日為2022年10月1日。

    檢調接獲線報,在這項重大訊息公布前,2家公司知悉併購案的高層,以及負責處理2家合併股務的證券公司陳姓副總,涉嫌以自己名義或是透過親友,買進旭德科技股票,每一團的不法獲利從數萬元到數百萬元。

    2024年6月4日,同年8月29日,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動2波搜索,2波搜索共約談13名涉案被告到案釐清案情。這些被控內線交易者,全都是在重訊發布禁止交易期間購買股票。其中,有些並非是公司核心員工,也非是證券交易法所定義的公司內部人,他們到案多辯稱,依照自己的判斷或是支持公司,因此購買公司股票,絕對沒有內線交易的不法情事。

    至於當時處理2家合併股務的證券公司宏遠證券,有部分高階主管被懷疑居間傳遞訊息,也涉及內線交易,他們到案也堅稱他們僅依法處理合併案的股務,絕對沒有違法傳遞消息給購買者。

    檢察官在調查所有的相關事證後,無法證明全案有內部人將合併案的重大訊息傳播出去,也無法建構出重訊是用何種管道散播出去的脈絡,而這些被告在禁止交易期間購買股票的行為,不能排除真的是因為投資或是分析判斷的可能,檢察官最後認為13名被告均罪嫌不足,全都處分不起訴。
    呂志明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