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來區代表會主席王國權(左)與槍手謝國祥(右),今(3/17)日均被通知到案入獄服刑。呂志明攝
新北市烏來區民代表會主席王國權,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因不滿選民家族有7票卻只願投2票給他,教唆小弟謝國祥持槍對空鳴槍恐嚇,2人被法院各判刑5年2月確定,台北地檢署今(3/17)日傳喚王國權、謝國祥到案,送2人入獄執行。
當王國權要上囚車時,記者追問他的槍枝來源,王國權聽到後低著頭對記者揮揮手,不發一語。
當記者詢問王國權(左)槍枝來源時,他低著頭對記者揮揮手不發一語。呂志明攝
北檢查出,2022年10月29日晚間,王國權前往簡姓選民經營的炸雞店,與黃姓及簡姓選民討論選舉配票事宜。席間,黃姓選民表示家中有7票,但僅願將其中2票投給王國權,此舉引發王國權的不滿。隨後,王於隔(10/30)日凌晨指使小弟謝國祥攜帶非制式手槍,至炸雞店外對空鳴槍3次,以示警告。
同年12月27日,警方於謝國祥住處進行搜索,查獲2枝獵槍、數顆鋼珠彈及116顆散彈。此外,警方還在其住處附近水管內發現用塑膠袋包裹的作案槍彈。謝男隨後遭羈押。
台北地檢署於2023年3月將全案偵結,依恐嚇、妨害自由投票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名,將王國權與謝國祥提起公訴。同時,檢方對王國權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就2人涉及刑事不法的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同時援引《刑法》59條規定,各輕判2年7月、均並併科罰金3萬元。高院則認為原審引用59條失當,改判5年2月、並併科罰金5萬元,最高法院在今年1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至於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與二審均認定王國權的行為未構成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權之程度,且開槍地點並非其所屬選區,因此判決王國權當選有效,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