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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心地主為謀利 竟將祖產非法回填營建廢棄物

    2026-03-30 17:58 / 作者 呂志明
    桃園市中壢區2處埤塘內,遭非法回填營建廢棄物及砂石場污泥。桃園地檢署提供
    家住桃園的劉姓地主,因為持有的埤塘難以出租,竟透過仲介認識以黃姓男子為首的犯罪集團,將營建廢棄物及砂石場污泥非法傾倒在埤塘內,短短2個月就把埤塘填平,堆置廢棄物現場之體積逾10萬立方公尺,犯罪所高達1817萬元。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劉男、黃男等11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依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據了解,劉姓地主因祖產為埤塘無法出租,透過黑心仲介合作,在中壢區2處埤塘內非法回填營建廢棄物及砂石場污泥。為掩人耳目,他們以砂石場污泥鋪面掩蓋廢棄物,短短2個月內即將埤塘填平,非法傾倒廢棄物車次至少達3477車次,總量約5萬9110立方公尺,而現場堆置廢棄物體積超過10萬立方公尺。

    經現場開挖發現埤塘內被回填大量的營建廢棄物。桃園地檢署提供


    桃園市環保局稽查人員發現土地異常隆起後展開調查,並當場查扣挖土機與推土機。然而,涉案集團成員徐姓男子等3人竟趁隙撕毀公務封條,將扣案機具載離現場,導致調查一度受阻。

    中壢警分局接獲環保局通報後,立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由國土專組檢察官賴瀅羽指揮的專案小組歷經半年蒐證與監控,掌握了犯罪集團的運作模式。

    經現場開挖發現埤塘內被回填大量的營建廢棄物。桃園地檢署提供


    2025年11月及12月,專案小組分別發動2波搜索行動,搜查主嫌住所及涉案農地共九處,並拘提黃姓主嫌、劉姓地主等人到案。經開挖後發現大量營建事業廢棄物,包括紅磚、磁磚、鋼筋、電線、木材等。

    檢察官調查後為劉姓地主、黃姓男子及共謀者共9人,分別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及《都市計畫法》等罪;趁機撕毀封條將挖土機、堆土機載離現場的徐男3人則涉犯《刑法》隱匿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及損壞封條罪,將11人依法起訴。

    檢方指出,此案犯罪規模龐大且具組織性,不僅嚴重破壞國土與環境,更牟取巨額非法利益。為徹底打擊環保犯罪,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查扣的3台挖土機及1817萬餘元的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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