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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報工時詐領乘務加給逾38萬元 台鐵勞工董事吳長智10萬元交保

    2026-05-12 07:07 / 作者 呂志明
    台鐵公司勞工董事、台鐵企業工會秘書吳長智,涉嫌詐領「乘務加給」,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1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檢廉接獲檢舉,台鐵公司勞工董事、台鐵企業工會秘書吳長智,涉嫌虛報工時,自2020年迄今詐領「乘務加給」近40萬元,這些錢全都存入同居女友、台鐵行控處科長謝宜縈的帳戶。檢廉昨(5/11)日執行6路搜索並約談2人,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以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諭知吳男10萬元交保,謝女則以被告身分訊後請回。

    今年4月29日,台鐵產業工會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吳長智,指控他在10年內詐領近80萬元的「乘務加給」,同時還違法佔用宿舍,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5月5日,台鐵企業工會發布聲明表示,針對吳姓員工涉及違紀事件,已完成初步調查,並循政風體系上報查處,同時暫停其秘書職務。

    檢廉查出,台鐵司機員、台鐵乘務人員(司機、車長)的加給制度,主要包含「乘務旅費(乘務加給)」及「自主備勤津貼」。其中「乘務加給」是指,乘務人員因工作調度需要,以旅客身份乘坐公司車輛前往目的地或返回單位,雖然不實際操作駕駛,但仍屬於工作排班的一部分,通常享有乘務加給,專業術語稱為「便乘乘務」。

    檢廉調查發現,吳長智疑似有差勤不實、未執行「便乘乘務」卻虛報工時,以此詐領乘務加給,自2020年迄今詐得38萬餘元。這些錢則由同居女友謝宜縈以現公提領後存入其帳戶。

    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黃琬珺昨日指揮廉政署,前往2人辦公處及住居所共6處地點執行搜索,並以被告身分通知2人到案,全案朝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罪等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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