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人員與簡男溝通,協助轉介專責機構進行酒癮治療。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提供
48歲的簡姓男子,過去曾多次因酒駕觸法,不僅駕照被吊銷,還因拒絕酒測被裁罰36萬元,因無力繳納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發現簡男的酒癮問題可能是其生活困境的主因之一,在溝通後協助轉介專責機構進行酒癮治療,希望幫助他脫離酒癮帶來的困擾。
據了解,簡男在2006年前曾數度因酒駕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駕駛執照被吊銷,2020年11月間酒後騎機車過台中市溪南路時,經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攔查發現,因其在5年內已第2次酒駕拒測,被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36萬元,限期繳納,簡男因逾期未繳納,2022年10月18日由裁決處移送台中分署強制執行。
當簡男於2022年11月14日到台中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時,他告訴執行人員,他的母親於年初過世,喪葬費用讓他背上20萬元的債務,加上需扶養3名子女、支付房租及車貸,經濟壓力沉重。他目前以打零工維生,但因酒癮問題,工作表現不穩定,屢屢被迫離職。簡男曾多次向分署申請分期繳款,最初希望每月繳納5000元,後來因無法負擔改為3000元,再降至2000元,但仍無法持續履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發現簡男的酒癮問題可能是其生活困境的主因之一,經過溝通後,簡男坦言願意接受專業治療。隨後,台中分署迅速協助他轉介至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及衛生福利部立台中醫院進行酒癮治療,希望幫助他脫離酒癮帶來的困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目前已與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建立合作機制,針對有酒癮問題的義務人提供轉介服務,希望透過專業治療減少酒癮對個人及家庭造成的傷害。台中分署也特別呼籲,有類似問題的民眾應勇於面對並接受治療,以免因酒癮導致更多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