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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首例學倫涉貪!找槍手代寫「收費賣論文」2教授判刑 高科大回應了

    2026-06-15 20:33 / 作者 曹岡陽
    高雄科技大學2名教授,傳出賣論文遭貪汙判刑的全國首例。翻攝高雄科技大學臉書
    全國首例「學倫爭議」涉貪遭判刑!高雄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2名教授唐惠欽、王嘉男,涉嫌收費找槍手幫碩博士生代寫論文,每件收費10至20元萬,檢方起訴後,橋頭地方法院今天(6/15)宣判,將2人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判處王嘉男、唐惠欽分別有期徒刑7年、5年2月,均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高科大今天也回應,若經判決確定有罪,校方會解聘2人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檢方查出,唐惠欽、王嘉男涉嫌藉指導該校碩博士生機會,提議可協助學生論文交由教授協助,2人再委請外籍學生協助代寫,橋頭地檢署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發動搜索,2人遭約談時起初否認犯行,後來才坦承部分付錢,檢方認為2人授予學生學位具受託公務員身分,卻涉收錢幫學生完成論文,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聲押。法院隨後認定2人手機、銀行帳目已查扣,並坦承犯行,各以20萬、10萬元交保。

    其中,王嘉男找寫手替5名學生撰寫學位考試論文,收取博士生32萬餘元、碩士生10萬元,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分別取得博碩士學位,觸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共5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至5年10月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65.7萬餘元犯罪所得。

    檢方查出多名學生不清楚論文內容,有博士生已取得博士學位,連論文題目也不清楚,甚至看不懂全英文論文,還有同一本碩士論文兩頭收賄,內容透過中翻英、英翻中,提供2名學生取得碩士學位。

    另外,唐惠欽則親自幫一名學生撰寫碩士論文,收取10萬元代價,法院認定觸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10萬元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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