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18)在2年前召開臨時董事會,解除當時董事長許鑒隆職務,許認為董事會違法拒絕交出公司印鑑,因而爆發經營權之爭,新任總經理溫雅貴、公司總管理處管理部主任陳泰均竟動手搶走公司印鑑,造成陳姓董事長特助受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溫雅貴、陳泰均涉犯傷害及強制罪,依法提起公訴。
去年9月21日,隆銘綠能公司召開臨時董事會,並在會議中決議解任董事長許鑒隆、董事長特助陳璿妃的職務,同時選任公司董事彭國倫、溫雅貴分別擔任董事長及總經理。然而許鑒隆認為這次臨時董事會違法,拒絕交出公司印鑑,隆銘綠能因而爆發經營權之爭。
溫雅貴為了要依臨時董事會的決議內容,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記,同年10月24日下午,在得知當時董事長特助陳璿妃在辦公室用公司印鑑在文件上用印,立即與公司總管理處管理部主任陳泰均一同前往陳濬妃辦公室索討公司印鑑。
當時陳泰均在陳璿妃辦公司門口用手機錄影,溫雅貴則進到辦公室要陳璿妃交出印鑑遭拒,竟動手強取陳璿妃手中所持有的隆銘綠能公司印鑑,2人在拉扯之際,溫雅貴要守在門口的陳泰均進來幫忙,2人一同強取公司印鑑,最後造成陳璿妃雙手多處挫傷及拉傷,因而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溫雅貴、陳泰均2人涉犯《刑法》傷害罪及強制罪,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