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拿蝦皮購買的玩具鈔召妓。示意圖。翻攝PIXABAY
1名蔡姓男大學生,與女網友談妥以7000元做性交易,完事後男大生拿出1疊千元大鈔交給女網友後快速落跑,女網友覺得奇怪,仔細端詳了鈔片,才發現竟然是仿真的玩具鈔,氣得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蔡男涉犯《刑法》詐欺罪,依法提起公訴。
據了解,這名年輕的蔡姓男子,目前仍是在學的大學生,日前他透過蝦皮網站,買了一些仿真的千元玩具鈔,這批千元鈔與真鈔外觀十分相似,但觸感不同也無防偽線,而且在「中央銀行」兩旁的小紅方章,寫著「玩具鈔」。
有天蔡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比他年長的女子,2人在網路上相談甚歡,決定相約見面找間旅館促膝長談,2人在台北市中正區找了一家廉價旅館過夜,就在蔡男離開後,女子突然向警方報案。
女子指控,2人原本約好到旅館談心,蔡男允諾給她談心費10000元,等到聊玩了,蔡男表示要去隔壁的便利商店領錢,等到蔡男領完錢返回旅館拿錢給她後,就突然拔腿就跑,她覺得奇怪,最後才發現原來蔡男給她的錢,竟然都是玩具鈔,因此報警處理。
林男到案後坦承拿玩具鈔給告訴人,供稱,當時他與對方在網路上談妥以7000元進行性交易,在完事後對方竟然落地起價要10000萬元,還嗆他「大哥在樓下等,若不付錢就走著瞧」,他在情急之下為了脫身,才會拿來玩具鈔付錢。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蔡男拿的假鈔,一看上去就像是玩具鈔,因此並無行使有價證券的犯行,但他拿玩具鈔付帳,卻涉犯《刑法》詐欺罪,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