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示意圖。翻攝PIXABAY
在新北市憲兵訓練中心服義務役的2名男子,為了14天的婚假,竟然辦理假結婚,再拿著不實的結婚證書請假,最後被部隊長官識破將2人函送法辦,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等罪,但考量2人坦承犯行,因此給予緩起訴,條件是各支付公庫3萬元,檢察官同時依職權送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緩起訴處分確定。
據了解,這2名阿兵哥在今年6月13日入伍,在新北市五股區憲兵訓練中心服役,2人得知服役期間若結婚,可享有14天的婚假,竟然異想天開,於8月11日前往台北市南港區公所辦理結婚登記,然後再拿不實的結婚證書、戶口名簿等資料,向部隊請婚假。
當2人放假的第1天,部隊長官覺得有異,前往2人的住處訪視,才發現2人是為了婚假才結婚,由於2人的行為已涉及不法,因此被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2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意圖免除職役詐偽罪」,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但考量2人坦承犯行,因此給予緩起訴,期限均為1年,並在緩起訴確定後,各支付3萬元給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