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6 15:20
1名女子在壹便利餐飲公司上班,事後因為工傷引發勞資糾紛,雙方在調解破局後女子一怒對公司蘇姓負責人、黃姓監察人提起過失傷害、故意傷害、詐欺得利、背信等罪告訴,甚至連公司法人股東、東鋼集團第二代侯尊中也被女子一併提出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應為民事糾紛,應循民事途徑解決,認為3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