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2 09:28
台南市一名張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A提分手,竟不顧A女拒絕,以體格優勢對她強制性交,直到張男腳抽筋才停止,看見A女不停哭泣,還狠嗆:「等一下你就拿著你的內褲去報警」。數月之後,張男不滿A女與他人交往,對她跟蹤騷擾,甚至恫嚇要將她的私密照公開到網路,A女身心受創報警提告,台南地院近日作出判決,張男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8月,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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