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案宣判】「小沈1500」不能當唯一證據定罪!律師建議可拿這2項補強
2026-03-27 09:53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北院昨(26日)宣判有期徒刑17年。不過,對於檢方指控柯文哲在Excel記載「小沈1500」係收受賄賂的證據,北院雖認定檔案內容確實是由柯紀錄,卻因不符合法定「帳冊」要件,被認為僅能作為柯的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此部分因此判決無罪。對此,律師林智群發文解析認同北院見解,不過他也建議檢方,後續上訴應可將「其他款項的記載」及「相關證人的證詞」作爲補強證據進行攻防。